为谋划2010年和“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工作,文化部近期分别召开基层文化干部、有关专家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部门同志座谈会,大家共同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出谋划策。
分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文化设施要填平补齐,重点新建市(州)文化设施,保护和巩固好乡镇文化设施。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应拟定建设标准,同时要重点解决好设施的建、管、用问题。
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根据地域特点、自然条件、民族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分别测算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经费。对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行保障经费从设施面积、工作成本、服务任务等方面着手,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主要集中在活动、资源、队伍、管理四个方面。国家要组织重要的具有导向性、带动性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研究制定针对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的政府财政政策和补助性政策,从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上积极引导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数字文化资源建设,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资源。强化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队伍建设,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编制,从政治、文化安全的角度解决文化站编制问题,强化队伍培训。
认真研究策划“春雨工程”,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春雨工程”要与少数民族需求相符合,通过建设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文化场所,建立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平台,编写少数民族文化读本,保护和发展民族村落文化,举办少数民族节日活动,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等措施。工程应注重培养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土壤,以免使项目流于形式主义,变成政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