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民政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应急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近日,我国华南、江南部分地区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区降暴雨到特大暴雨,部分省份发生较为严重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当地群众生命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失。据中国气象局预测,未来10天,我国江淮、江汉、江南北部以及贵州等地降雨过程频繁,大部分地区降雨量将接近常年同期或偏多3-5成,局部地区偏多1-2倍,抗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救灾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面临的灾害风险,把抗灾救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要地位。在前期已安排部署的基础上,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下大力气将各项救灾应急预案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抗灾救灾综合协调作用,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合力做好救灾应急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秩序正常有序。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情管理,及时开展灾情统计核查,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快捷。要认真核查灾情数据,将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包括需要紧急转移、紧急安置、紧急救助的人数)以及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等情况统计上报,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客观。要积极会同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认真开展灾情评估和会商核定,按照灾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灾情。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跟踪灾情的发展,视情及时启动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救灾工作。积极商本地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及时调运各类救灾物资,确保24小时之内救灾人员到位、救灾资金到位、救灾物资到位,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坚决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受灾群众,将人员紧急转移的要求落实到县、乡、村、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及时启用学校、敬老院、乡村办公场所等各级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孩子有学可上,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灾情,及时了解各级政府采取的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了解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等信息,为各地的抗灾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民政部发布:2010年5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统计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2010年5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会商和核定。 >>>详细阅读
广西遭暴雨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5月31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等地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截至6月2日19时统计,灾害已造成210.4万人受灾,22人死亡,26人失踪,8万余人紧急转移安置,4200余间房屋倒塌,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详细阅读
图表:财政部、民政部紧急下拨暴雨洪灾救灾资金1.72亿元 新华社发
财政部、民政部紧急下拨1.7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5月21日,财政部、民政部向江西、湖南、广东3省紧急下拨中央救灾资金1.72亿元,主要用于补助近期洪涝等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近期洪涝等灾害,先后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和国家救灾应急四级响应,派出3个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