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能力和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投入,地灾防治取得成效。
5年间,我国地灾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改善。国土资源部建立了由10多万人组成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对威胁人员安全的15万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群专结合的监测工作;建成321个群测群防“十有县”;在全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开展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中小学校学生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完成了1700多个山区丘陵区县(市)的地质灾害普查以及115个县(市)的详细调查;与气象局合作,在30个省(区、市)、223个市、1035个县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5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进展显著。2007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印发。2009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部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
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方面,目前全国有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
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加强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了汶川和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以及灾后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特大型地灾治理项目资金23.7亿元。“十一五”前四年,全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失踪数量相比“十五”期间,下降了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