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推广“两整治一改革”工作
典型示范单位经验做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狠抓任务落实,特别是围绕廉政风险点排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工作的做法经验,注重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宣传推广“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好的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单位引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部“两整治一改革”办公室在各地推荐典型示范单位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筛选,确定了50个典型示范单位(其中,地市级国土资源局27个、县市级国土资源局23个),这些单位的经验做法具有积极引导示范作用,现将他们的经验材料予以印发。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典型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把“两整治一改革”抓好抓实。希望典型示范单位再接再厉,不断丰富、完善和提升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典型示范单位名单及经验材料.rar
国土资源部“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