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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副局长在溢油事故处置视频通报会上的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1年08月26日 10时10分   来源:海洋局网站

王飞副局长在溢油事故处置视频通报会上的讲话(摘要)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刘赐贵局长委托,现将我局处置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工作情况向大家通报。

    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赋予的“三定”职能,我局负责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核准、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检查和竣工验收、溢油应急计划的审批等海洋环境保护监管基本职责,具体负责海上溢油污染的监视监测、预测预警以及溢油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评估、生态修复和相关国家索赔工作,并负责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和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6月初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对溢油应急处置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我局认真学习领会批示精神,根据法律赋予我局的职责,依法对蓬莱19-3油田溢油应急处置实施监督监管和监视监测。

    一、有效实施溢油应急处置监督管理

    蓬莱19-3油田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美国康菲石油中国公司在渤海海域11/05区块合作勘探发现的油田。该油田位于渤海中南部海域,西北距塘沽约216公里,东南距蓬莱约80公里。该区块合同区面积现有1022平方公里。整个油田分两期开发工程,共有7个生产平台,256口井(生产井193口,注水井57口,岩屑回注井6口),一期开发工程于2002年12月投产,二期开发工程于2007年7月投产。油田年产量840万吨,约占渤海原油产量的1/5。

    此次溢油发生以来,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刘赐贵局长多次召集会议研究溢油应急处置工作,局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组织指挥,并亲自率相关人员和专家登临蓬莱19-3油田B、C平台实地监督检查溢油处置进展,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局机关相关业务司、中国海监总队、北海分局、环渤海“三省一市”海洋与渔业厅局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应对,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围绕上述“两个彻底”的总体要求,根据工作形势发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实施各项行政监管措施。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大致可以分成4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6月4日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海域首次发现溢油到6月17日C平台发生井涌事故导致大量溢油。6月4日,我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报告,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少量油膜。北海分局立即责成康菲公司进行排查,并派出人员开展现场监视监测。此处没有石油管线,经水下探测,在该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发现一处海底溢油点,经油指纹鉴定结果表明溢油来自蓬莱19-3油田。海面漂油到12日面积突然扩大。为此,我局北海分局于6月13日下达通知,要求康菲公司停止蓬莱19-3油田回注和钻井作业,减少地层压力,抓紧清理海面溢油。康菲公司按要求开始调集力量回收海面溢油。

    第二阶段,从6月17日到6月21日,突发大规模海上溢油并得到有效应急处置。6月17日,北海分局在蓬莱19-3油田海域巡视时发现C平台及附近海域出现大量溢油。后经核实,确认C20井发生井涌事故导致大量油污入海。溢油事故发生后,刘赐贵局长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迅速摸清溢油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快封堵溢油源,确保不再溢油;要把溢油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全面掌握本次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分管局领导、环保司、海监总队、局应急办于6月17日溢油事故发生当晚约谈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总公司负责人,提出在确保平台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封堵C20井溢油源,并尽快回收海面溢油,减少污染损害,及时向社会通报溢油信息。并于6月19日赶赴康菲公司设在天津塘沽的生产调度中心(应急中心)现场督导工作,进一步要求康菲公司拿出封堵溢油的可行措施,加大回收海面溢油的力度,确保油污不进入敏感区,防止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局环保司、中国海监总队和北海分局有关领导分别奔赴溢油现场,乘飞机登临平台、乘海监船在现场指挥溢油应急处置监视监管工作。

    在我局坚决要求和强力督导下,康菲公司及中海油总公司采取溢油应急处置措施,对B平台采取减压措施,溢油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对C平台采取水泥封井措施,溢油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在溢油应急处置过程中,康菲公司及中海油总公司在现场部署33艘溢油回收处置船;在海上先后布设围油栏约3000米,使用吸油拖缆约4000米、吸油毡2800公斤。回收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除B、C平台附近海域外,其他海域海面已无明显漂油,至此,溢油应急回收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从6月21日到7月13日,根据溢油风险排查情况,国家海洋局责令蓬莱19-3油田部分停产。尽管溢油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但是B、C平台附近海域仍持续有油花溢出。为此,国家海洋局监管工作重点转为督促康菲公司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封堵溢油源。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公司于7月2日安装集油罩收集B平台附近海底漏油,7月9日开始收集C平台附近海底油基泥浆。为检查督促工作进展,刘赐贵局长7月10日下午带队实地登检B、C平台,实地进行监督检查,并于当晚在天津塘沽主持召开渤海海洋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就如何做好渤海海洋环境保护特别是应对此次溢油事件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一是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对溢油事故立案调查,三是启动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准备工作,四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环渤海三省一市的海洋部门、北海分局的监测监视工作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鉴于溢油发生原因并不清楚,溢油风险依旧存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国家海洋局7月13日决定停止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油气生产作业活动,要求康菲公司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彻底排查并切断溢油源,彻底消除再次发生溢油的风险。康菲公司按要求于当日停止了B、C平台生产作业。

    同时,为了充分吸取此次溢油教训,防止海上溢油事故发生,国家海洋局加强了防范管理,于7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排查与整改的通知》,要求在我国海域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十几家作业者紧急开展溢油风险全面排查、溢油应急计划修编等工作,重点排查由注水导致地层压力增高产生的溢油风险。

    第四阶段,从蓬莱19-3油田部分停产至今,国家海洋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根据溢油处置总体形势,国家海洋局于7月20日责成康菲公司于8月31日前完成B平台附近溢油源封堵、清理完毕C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并组织力量对已漂至岸滩的蓬莱19-3油田溢油进行回收清理。

    在此次溢油处置全过程监管中,国家海洋局及北海分局约谈康菲公司管理层8次;传达责令康菲公司按期完成彻底查找溢油点、封堵溢油源的要求类传真30份,召开专家咨询、评审会5次,咨询专家26人。为掌握现场第一手处置工作动态,还分别在溢油事发平台和周围海域海监船舶上派出常驻执法人员16人。

    二、全面开展溢油环境影响监视监测

    自蓬莱19-3油田溢油发生以后,国家海洋局专门制订实施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要求环渤海沿海地方各级海洋部门要高度重视溢油陆岸监视监测工作,部署专门力量在所辖海域和岸线巡视监视并及时采集溢油样品送检分析,在第一时间将陆岸溢油信息报送当地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国家海洋局立即部署启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海监船舶监测及现场执法等手段,对溢油实施全天候立体监视监测。先后调集8艘海监船舶,航行3万多海里;海监飞机两架,飞行29架次112小时航程约24800公里;共解译卫星遥感监测资料73景。派出陆岸巡视人员851人次,陆岸巡视14万公里。开展应急监测102航次,监测海域面积约6800平方公里,设立监测站位590站次,获得各类监视监测数据近万余组,完成了93个溢油样品的油指纹鉴定。

    综合分析卫星、航空遥感、船舶监测数据,基本完成了溢油影响范围、溢油量估算、溢油对海水水质、沉积物、生态的影响评价工作。结果显示,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污染范围外缘线东距长岛21公里,西距京唐港53公里。6月4日至8月23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污染(水质超过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累计约870平方公里。由于7月、8月渤海风场和海洋环流特点,此次溢油主要向北至北偏西方向漂移,陆岸和近岸海域监测结果表明,溢油已经影响渤海西岸部分岸线,以零星油污颗粒为主。截至到目前,辽宁绥中东戴河,河北京唐港浅水湾岸滩、秦皇岛昌黎黄金海岸浴场岸滩采集的油污颗粒全部或部分来自蓬莱19-3油田。

    三、依法推进立案调查与生态索赔准备工作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海洋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海洋环境污染破坏的,要对其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对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溢油事故,国家海洋局已立案,依法对康菲公司一段时期以来的生产作业、溢油应急、风险排查的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并请各方面专家进行研究论证。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关于海洋生态索赔的规定,由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对其提出生态索赔。此次溢油发生以后,国家海洋局即明确了生态索赔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案。目前,按照有关规定正在聘请律师,同时准备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报告,开展进一步的证据收集工作。

    四、及时通报发布溢油相关信息

    蓬莱19-3油田溢油发生以后,国家海洋局及时将信息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同时通报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环渤海三省一市政府。此外,根据国家海洋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的渤海溢油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国家海洋局还及时将溢油信息通报了环渤海省(市)地方环保、渔业、海事等部门。国家海洋局向国务院值班室及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出信息31期,《海洋专报》4期,向环渤海三省一市发布通报25期。

    6月17日,蓬莱19-3油田C平台出现较大规模溢油的当晚,国家海洋局相关主管人员在约见中海油领导和康菲公司高层领导代表时,要求康菲公司将溢油信息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个人和社会公众。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抓紧组织实验室检测、分析和验证,于6月28日公告媒体将在7月初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溢油相关信息。在7月5日媒体通气会上向媒体提供了一系列溢油数据信息,并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以正确引导舆论。此后,国家海洋局进一步加强了信息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处理舆情网情及社会各方面的关切,先后将我们对此次溢油一系列的重要决定和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以科学结论客观公正地引导舆论,并利用舆论督促责任企业提高溢油处置效能,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同时防止不实或无根据的报道误导公众。此外,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国家海洋局还就韩国关注的此次溢油问题,专门约见了韩国驻华公使,在进行友好交谈的基础上,回答了有关问题。

    考虑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行政许可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7月21日,国家海洋局专门组织召开了蓬莱19-3油田溢油处置情况通气会,邀请国家发改委等9个部委的代表出席。通报了溢油事故发生以来开展的溢油应急处置工作,与会部门予以积极响应,同时围绕此次溢油事件涉及到的诸多监管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并就各自按职责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以及信息共享沟通等事项达成共识。

    国家海洋局于8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5个部门的代表,针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和索赔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现有法律制度下,能够处理好这次溢油事故。

    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一步加强溢油事故处理力度

    从溢油事故发生以来,康菲公司查源堵漏清污工作进展迟缓,采取的大多是临时性、补救性措施,B平台只是通过控制注水压力尽量减少渗漏点向外溢油,并不能彻底清除溢油风险;对C平台海底油基泥浆虽已安排清理,但进展缓慢。根据溢油事故处置情况,由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成立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由刘赐贵局长担任,相关部委的部领导担任副组长。联合调查组各成员单位表示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同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8月19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听取了康菲公司、中海油总公司事故处置情况的汇报,就溢油事故原因及处置工作开展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对溢油处置工作提出了要求。8月21日~22日,联合调查组组长刘赐贵同志、副组长王飞同志分别带队赴渤海溢油事故现场。刘赐贵组长率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部门领导和专家、以及环渤海三省一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有关领导,乘“中国海监15”船在蓬莱19-3油田附近海域和河北唐山海域进行巡察,召开现场座谈会,听取了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农业部渔业局关于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渔业资源损害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环渤海三省一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关于加强蓬莱溢油事故影响监测、积极应对养殖渔民诉求工作的汇报。刘赐贵局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5项要求,强调了4个问题。王飞副组长率国土资源部、安监总局、能源局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登检蓬莱19-3油田C平台,向平台作业人员询问了有关情况并开出了索取原始记录和相关文件目录,同时查看了C平台清污现场,督促康菲公司进一步加快油污清理力度,抓紧排查和分析研究溢油产生的原因和封堵溢油源的措施。联合调查组正按工作方案和计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目前渤海溢油事故处置工作正进入一个关键阶段。8月31日是国家海洋局下达康菲公司完成“两个彻底”的最后期限。国家海洋局将在联合调查组的统一安排下,依法加大对溢油事故的处理力度,本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原则,尽职尽责,完成好溢油事故处置工作,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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