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将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2月10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辽宁省将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数据显示,去年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20.2万人,整体参保率达到94%,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分别超过95%和92%,完成3年医改任务指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32.3万人、779万人和663.7万人;启动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直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工作,分别有9.7万人、2.1万人和26.9万人纳入统筹范围。
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通过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0%以上和75%以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月人均分别增加155元、137元和80元。
来自辽宁省人社厅的消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去年11月份通过国家评估验收,14个市都已出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工伤保险已经实现市级统筹;同时,启动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本级及10个市、18家定点医院率先试点,全年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续关系1万余人次;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全面完成,增发社会保障卡230万张,持卡人数达到660万人。
今年,辽宁省将出台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办法,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政策参保;出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两个实施办法;建立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联动机制,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各项待遇落实到位,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三项待遇”水平。
医保方面,辽宁省还将实施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谈判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全省“一卡通”。(记者 赵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