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扶贫办获悉,为了认真落实陕西省2012年度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大会精神,陕西省今年将采取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公示公告、绩效考评、监督检查和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等六大措施,抓好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扶贫资金是政府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等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目前,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基本确定,并要求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对今年的财政扶贫资金在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的同时,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将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省上要求,将对今年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和各类具体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修订完善陕西省的具体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同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定期审计、检查、监督制度,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检查中查出的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及时进行查处。省上要求各市、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对2011年度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维护广大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