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精神,铁道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就加快推进内蒙古铁路建设发展有关问题于近日进行了会商,并达成会商纪要。
纪要指出:一是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呼张客专等铁路前期工作,地方政府要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审批、交叉跨越协议及征地拆迁等工作,实现年内开工建设目标。同时,铁道部同意呼张客专乌兰察布站房建筑面积由6000㎡增加至1.2万㎡,增加面积建设费用由乌兰察布市政府承担;二是对于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集二扩能等铁路工程,双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成熟一项、审批一项、开工一项;三是铁道部同意利用张集、集包第二双线、包西铁路,研究在张家口—集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间开行快速客车并延伸至北京;四是内蒙古自治区积极配合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在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资金落实、市政配套、公路跨铁路立交桥移交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