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今年全面提速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张建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重要金融服务支持作用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今年将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切实满足“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在20日召开的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上表示,今年是农村合作金融管理职责移交地方后新体制全面开始运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和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银监会已确定了今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七项改革重点。
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向纵深发展。各地要按照5年至10年把农村信用社建成现代金融企业的远景目标,制定本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规划。结合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着力完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逐步培育农村信用社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农村合作金融系统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已进行试点,今年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和口径,尽快在全国全面推开。启动贷款五级分类培训计划,到4月末全国要集中培训3万人,保证每个法人机构培训一名骨干成员。银监会已决定从股份制改造后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借调100人,参与指导农村合作金融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三农”将获更多更好金融服务支持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张建平)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今年将强化支农服务意识,提高支农服务水平,集中解决一些农民反映强烈、经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金融服务问题,为“三农”服务多做实事、多办好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在20日召开的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上作上述表示。
整体看,我国农村金融业务方式单一,服务手段落后。而农村合作金融实际上承担了绝大部分支农任务,面临着支农服务层次低、服务手段不足、缺乏长期有效的政策支持等问题。解决“三农”金融需求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农村合作金融“单兵突进”,需要农村金融改革的整体推进,需要相关配套改革的同步进行。
据臧景范介绍,银监会今年将从多方入手,引导并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
拓宽支农信贷领域。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银监会将积极引导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稳步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延伸至小企业信贷领域。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可持续金融服务方式,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在内的六项机制。
鼓励支持支农金融服务创新。银监会将督促省级联社在尊重法人经营权前提下,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具有差异性的、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合作金融机构重点发展金融咨询、代理、保管、担保、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加大银行卡业务的深度开发,加快实现银行卡联网。
规范支农金融服务行为。指导省级联社研究制定支农服务效率和质量评价办法,对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的能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指导合作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取向确立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着力解决部分合作金融机构因独家经营而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问题。
加强支农金融服务政策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妥善解决合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与市场化经营之间矛盾的建议和措施,研究建立按市场原则引导资金富裕地区和机构资金向资金不足地区流动的机制。(完)
农村合作金融支农贷款平均年增1490多亿元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张建平)农业、农村、农民正从金融机构获得越来越多的贷款支持和金融服务。去年末与2002年末相比,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三年时间增加4492亿元,平均年增1490多亿元,增幅超过80%,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近22.6个百分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在20日召开的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上介绍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三农”发展,改进支农服务方式,支持“三农”的信贷投入明显增加。
去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农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高达45.8%,贷款农户7000多万户,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去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超过3.7万亿元,总负债3.5万多亿元,所有者权益1653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927亿元。
唐双宁说,从2003年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项政策措施逐步落实,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外部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各项业务有了较快发展,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农村信用社管理和风险责任移交省级政府,在管理体制上进行积极探索。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的省级联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机构相继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即将挂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在进行。
通过机构整合并试点组建农村银行类机构,在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上迈出积极步伐。截至去年末,全国共组建银行类机构72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60家,另有9家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批准筹建;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519家。
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在消化包袱、化解风险上取得积极进展。中央银行的资金支持,财税部门的政策扶持以及地方政府的“出钱出物”,加之农村信用社自身增资扩股,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历史包袱得到一定程度化解,整体风险状况有所改善。
去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255亿元,比去年初下降1259亿元,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下降1892亿元;不良贷款占比按以往同口径计算为14.8%,比去年初下降8.3个百分点,比2002年末下降22.1个百分点。总体上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正在得到不断改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