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
——我国从多个环节入手系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周婷玉)春节临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格外关注。市场上乳制品的质量是否有保障?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进展到什么程度?养殖场饲料的质量如何?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来,国务院及时做出一系列部署,要求从立法、监管、诚信各个环节入手,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12部门联手出击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2008年12月31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志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食品添加物”与网友在线交流。图为苏志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中国政府网 张龙 摄。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我国在2008年10月公布并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此后,卫生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与此同时,各个部门开始了整治乳品行业的行动:
农业部全面调查奶站底数,对奶站实行“一对一”监管,确保生鲜乳不被三聚氰胺污染,同时制定并实施了《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加强奶站和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目前,农业部共对全国2万多个奶站100%纳入监管,生鲜乳质量明显提升。根据对2008年10月-12月6个奶业主产省份生鲜乳质量检测结果,所抽检的1998批样品三聚氰胺限量要求均符合卫生部等5部门公告规定的临时管理限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制定了《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
目前,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经质检部门抽检的所有批次奶粉、液态奶均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此外,企业逐渐恢复正常生产,规模以上企业停产面由去年10月初的30%以上,下降到12月底的18%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要求,卫生部已牵头启动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全部工作预计于今年三季度前完成。
饲料专项整治达到“四个100%”
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鸡蛋中又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由此,饲料内被非法添加有害化学物质的问题浮出水面,有关部门又随即投入到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之中。
2008年9月,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以清查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为重点的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迅速成立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饲料生产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全覆盖抽样检测。目前,整治工作的目标已全部实现。
通过整治,做到了“四个100%”:对查处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饲料原料100%封存、销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饲料生产企业100%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和原料进厂验收制度,规模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
在整治期间,有关部门对近3.7万批次的饲料原料和产品进行了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98.25%,比整治前提高了4.15个百分点。整治工作共查封、销毁、无害化处理问题饲料6931.84吨,货值达2155.77万元。
饲料专项整治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了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整顿规范了饲料市场秩序,提高了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四项措施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图表:第一批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公布 新华社发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都对确保食品安全构成了威胁。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由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据有关部门介绍,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是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在食品中滥用添加物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在严厉打击的同时,此次行动将抓好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长效监管制度建设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自2008年12月开始,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场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滥用添加剂危害和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的活动正在展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和违法行为,以便监管部门掌握线索。
目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的自查自纠行动已经结束,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督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表示,国家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队伍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和效果评估,对行政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肃查处。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受理群众举报投诉70余件,发现并查处了112起违反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和使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新发现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卫生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乳品,是指生鲜乳和乳制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点击查看详细>>>
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当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十分严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严重损害了我国食品产品的声誉。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部署,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提出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点击查看详细>>>
全国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开始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督促检查各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于2009年1月8日-18日对辖区内专项整治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点击查看详细>>>
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1月22日从在京召开的蛋白饲料原料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农业部于2008年9月启动的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4个100%整治目标全部实现。对全国36932批次的饲料原料和产品进行的三聚氰胺检测数据显示,合格率达98.25%。点击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