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日在南京召开的服务外包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城市被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服务外包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兴业务。据国际权威机构数据,2007年全球国际服务外包市场潜在规模达5000亿美元,当年实现600亿美元,市场潜力巨大。截至2008年底,我国服务外包企业3302家,从业人员52.7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43.7万人。2008年,承接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金额58.4亿美元,合同执行金额46.9亿美元;全国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的经过培训的人员约10万人。
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试点,支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有关部门将在20个示范城市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记者 汪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