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3月27日电(记者梁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日前追授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民警王平顺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同时号召全体公安民警向王平顺学习。
王平顺是陕西省第三位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一级英模也是国家授予公安民警的最高荣誉。
2009年2月4日,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王平顺在抓捕持刀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英勇无畏、冲锋在前,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以顽强的毅力紧紧抓住犯罪嫌疑人不放,被妄图逃脱的犯罪嫌疑人刺穿左眼、伤及颅骨和大脑,终因伤势过重牺牲,年仅32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号召全体公安民警向王平顺学习,学习他“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