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记者 姚润丰)水利部副部长刘宁9日介绍,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督导,全国已有2.1万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由2007年10月启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前的50%提高到2008年的75%,实施率由35%提高到55%。
近年来,一些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为了降低工程建设的成本,在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水土保持或者没有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随意弃土弃渣、破坏地貌植被。还有大量的群众采石、挖砂、取土等生产建设活动,也往往造成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据水利部统计,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量约3亿吨。
为此,水利部于2007年10月开始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共开展执法检查3.56万次,对2.68万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印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201个项目进行了通报曝光。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建立了档案和数据库,掌握了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监理、监测、验收等情况。全国调查的10.48万个生产建设项目中,查明已编方案的7.71万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1.42万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0.98万个。
刘宁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上表示,通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社会公众更加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提高了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认识,部门行业围绕水土流失防治进一步协作配合,阻挠、干预水土保持执法的现象和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明显减少。去年水利部批复的211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95%以上是生产建设单位主动编报的。
据了解,为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利部决定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以提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为重点,用2年时间完成第一批500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构,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素质,改进和规范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