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0月2日电(记者吕雪莉)自2009年到2011年,青海省政府决定3年投入104亿元,全面实施全省医改工作。
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介绍,104亿元中包括原财政投入基数资金73亿元,新增投入31亿元。2009年启动实施医改以来,围绕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工作,共完成了32项任务,是国家任务目标的94%,其中超额完成5项任务。
据了解,青海省有334.3万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6.8%,比国家要求高出6.8个百分点;将参加新农合农牧民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4.3元提高到84.3元,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4.3元提高到104.3元,提前一年实现了新农合筹资标准翻番的目标;将海西、海南、海北列为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试点县占全省37%,高于全国标准7个百分点;在完成国家重大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全省又新增农牧区孕产妇分娩补助、贫困家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唇腭裂患儿免费矫治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西宁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目前已全面铺开。
据张光荣介绍,今年在抓好玉树抗震救灾的同时稳步推进医改。目前全省有12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全年计划的95%;提高了城镇职工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并完善了大中专学生的参保政策;在全省95%以上的医疗机构实行了即时结报制度。
同时,全省有30个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用药负担。建立了省级药品公开招投标采购平台,对306个基本药物品种、2363个品规进行了免费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达到23.92%,减轻其中用药负担2.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