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月28日电(记者 骆晓飞)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1年,青海省将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把公共租赁房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保障形式,力争将更多中低收入群众纳入到住房保障范畴,着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据介绍,2011年,青海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7.62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3万户,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工程10万户,计划完成住宅与房地产开发投资220亿元。
“2011年,青海将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允许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以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匡湧说。
同时,将加强城乡各类保障性住房水、电、气、路的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建成一批,投入使用一批,让困难和低收入群体住上满意房。
匡湧说,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政府主管部门将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同时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逐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产权多元化。在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上,将把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突出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促进村庄面貌和人居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