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吕诺、朱旭)记者15日从卫生部获悉,到2020年,全国卫生信息化网络将覆盖城乡,居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和进行个人健康管理将更加方便。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的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五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两个基础数据库和一个业务网络,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促进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到2015年,初步建立全国卫生信息化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立完善实用共享、覆盖城乡的全国卫生信息化网络和应用系统。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本数据库,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医院之间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以及患者基本健康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和应用工作,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与主要诊疗信息记录、跨区域跨机构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实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指导意见还提出,健全覆盖全行业的卫生信息网络,完善中医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中医药数据的实时采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功能。
长期以来,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缺乏顶层设计与规划,标准和规范应用滞后,信息不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程度较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建设滞后。同时,卫生信息化管理和专业人才缺乏,卫生信息化对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难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