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简政放权是本届中央政府一直以来所重点强调与推进的改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即提出,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新的一年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要削减前置审批、推投资项目网上核准,显然是对于简政放权的进一步部署与深化。 前置审批的大量存在,在本质上说是政府与市场边界未被厘清的重要表征。它一方面,限制了市场的活力,提升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制造了权力的寻租土壤,“跑部钱进”现象的存在,就是明证。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在此前简政放权的基础之上,再度削减前置审批,必将有利于更大程度上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缓解经济的下行压力。 削减前置审批是改革方向,但如何削减,却需要扎实推进。囿于审批环节的寻租利益,一些部门在落实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往往存有侥幸心理,要么延迟执行削减政策,要么“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留下“玻璃门”。鉴于此,此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五个“一律”,可视为是针对性措施。如规定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等。 以上规定,明确了简政放权中的两个关键命题。一是,简政放权的标准问题,即对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前置审批都应该予以取消,而非部门意志说了算。这种以法律为准绳的设定,可以大大减少简政放权中的标准模糊问题,亦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二是,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也就是说,简政放权要建立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基础之上,这是遵循“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直接干预”原则的具体体现。总体而言,无论是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还是尊重企业自主权,都道出了简政放权的核心诉求——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此次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事实上,事中事后监管的真正确立,必然需要政府更多从前置审批中抽离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扮演真正的监管者角色而非准入许可者。过去一度出现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现象,正是未能平衡好这两者的关系导致的恶果。而较之于单纯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相关部门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又将无形中倒逼监管者的专业性的提升,对于建造现代服务性政府无疑大有裨益。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以法律为准绳推进前置审批的削减,就是为实体经济松绑,为市场经济输入制度性的改革活力。而从长远来看,是实现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它只能由上到下的严格执行与推进。(川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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