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具体包括逐项清理前置审批及其中介服务,坚持五个“一律”,企业自主选择所需要的中介服务,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用“技术+制度”的办法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等。 过去之所以要在诸多领域设置前置审批这个环节,初衷是想通过审批,尽可能地淘汰不合格项目,规避项目风险,防止无序、重复投资。谁曾想,它却渐渐被制度性寻租钻了空子,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把关不严,变相成为某些不法奸商的保护伞。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应该说,改革力度是相当大的,特别是所谓五个“一律”--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这一系列举措的实行无疑将大大压缩某些部门的权限,相比由此引起的阵痛,未来的改革红利显然是诱人的。 一方面,这些举措能够释放投资潜力和发展活力。在当前经济换挡期的大背景下,保持一定的投资量和项目数,对于拉动经济、刺激就业很有必要。同时,鉴于市场的内在理性和自我淘汰功能,只要投资者不是想做“一锤子买卖”,那么是不会因为没有了前置审批程序就胡来的。况且,削减前置审批并不意味了撒手不管、放松监管,加之还有一系列的严惩机制作为后盾,所以无需担心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等措施会导致市场混乱。 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根治某些部门的“审批依赖症”,堵住利益输送“暗道”,既减轻了投资者的审批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也能够避免再发生像个别部门出现“塌方式腐败”的情况,真正构建起不能腐、没法腐的制度防火墙,这对于投资者以及官员自身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同时,此举也将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比过去那种只重前端审批,不顾过程监管的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其实更有利于规范投资行为,让真正的好项目、好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壮大做强。 早在当选总理之初,李克强便在记者见面会上承诺,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与之前的数轮简政放权一样,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相关决定,同样是在践行“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的改革目标。尽管过程仍面临挑战,但只要沿着市场主导的道路一直走下去,一步步推进、落实相关改革措施,那么有理由相信,“审批之弊”必将慢慢得到清除,“市场之活”势必展现出其原有的魅力。(何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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