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三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一般性的工作部署,而是我们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与背景是什么?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和目标任务?怎样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日前,记者就这些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
记者:请问,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新的历史背景?
陈锡文:去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身不是一个新概念,在以前的中央文献中也曾多次出现过。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前提出这个目标,主要是把它作为一种追求的憧憬和发展的方向。这次则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作为一个长期的发展方向,又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有着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为: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少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重大历史成就,但当前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没有消除,耕地和水资源不足对农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农业科技体系比较薄弱,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比较低,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农村获得的金融支持也严重不足。二是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都在快速增加。但从总体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的差距则更大。三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加大扶持“三农”的力度和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因此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四是落实扩大内需方针的要求。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了国内市场的扩大。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居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没有城乡的协调发展,没有和谐的农村,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什么关系?
陈锡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字,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完整的概括。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来看,它包括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号文件)提出的“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个方面,决不能片面地理解为是单纯的新村庄建设。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中心。
从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于攻坚阶段。在面临的各种问题中,最突出的是农民收入问题。197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比为2.57∶1。到2005年,这一差距比扩大到了3.22∶1。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缩小了,才能为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发展农村民主政治,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应当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不仅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还要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民提供就业和增收机会。坚持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中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
记者: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之间的关系?
陈锡文: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不同侧面。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会相应得到提高,并带动现代化水平的提升。2005年,我国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下降为12.4%,人口的城乡分布格局也出现了明显变化,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已不足总人口的57%。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趋势仍将持续下去。正是在这样一个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人口结构快速转型的阶段,我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这个目标和任务是我们党在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作出科学判断的基础之上提出来的。
工业化、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行不悖。目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国将有大量人口继续留在农村。按专家测算,到2030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5亿左右,如果城镇化率为60%,那还有40%的人口在农村,共有6亿人;即使只剩30%的人口在农村,也有4.5亿人。而且,目前被统计在城镇人口中的农民工并没有改变农业户籍的身份,他们的就业、住宅、社会保障等问题并没有实现转变,实际上他们还没有真正融入城镇,这也说明,我国的城镇化将是一个长期的、需要付出艰苦努力的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在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时,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增加农民收入、让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等,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这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和任务。
因此,在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应当将搞好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为我们坚持不懈、长期努力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陈锡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宽,工作任务繁重,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胡锦涛同志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总体上看,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让农民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继续建设农村道路,让农民走上更加顺畅便捷的路;加快农村能源建设,让农民用上安全清洁的燃料;加快农村电力建设,让农民用上既经济又有保障的电。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重点是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展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和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记者:1号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提出这一要求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锡文:这一要求是在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各地情况的差异性以及提高建设效益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艰巨任务,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只有搞好规划,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才能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有重点、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二是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因此,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盲目攀比。必须坚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三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这个基本原则,又要有利于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因此,1号文件明确指出,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又要依靠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之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行动。这是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
陈锡文:是的。农民群众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也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群众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也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如果没有农民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愿望就会落空。因此,激发农民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激发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关键要坚持这样几点:一是在确定干什么、干多少、如何干的过程中,要和农民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二是切实实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建立激励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和文化科技水平。
虽然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但目前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的经济实力还比较弱,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社会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基础较差。一方面是投入能力较弱、人才匮乏、技术水平较低,另一方面是要解决的问题多、任务繁重。因此,仅靠农民群众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建设新农村,必须有国家财力的支持。同时,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要充分发挥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强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此外,还要提倡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哪些机制和制度保障?
陈锡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一脉相承。要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任务,根本途径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结合起来,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结合起来,把遵循客观规律与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其中的关键是要建立起五个机制。
一是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结构,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关键是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同时,要协调推进征地制度、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二是建立党政各工作部门合力、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各地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通过政府引导,建立起农民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建设自己幸福家园的激励机制。充分尊重和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真正让农民当家做主,引导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引导农民提高素质,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四是建立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广大农民群众,但仅靠农民群众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引导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五是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涉及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科技、卫生、就业、居住、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落实中央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