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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社评:欠薪——"老账""新账"都要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7年01月25日   来源:工人日报

    一方面,以往影响十分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欠薪事件在逐步减少,但远未绝迹;与此同时,一些矛盾尚未激化、涉及人群较为分散、涉及法律规定比较模糊的欠薪事件正在滋生。无论“老账”还是“新账”,凡欠薪现象,必须治理,这需要相关部门拿出足够的决心和勇气

    欠薪又出“新动向”。来自本报的报道说,深圳部分企业采取年底扣薪的方式强行留人,以缓解来年招工难,对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曝光多家欠薪企业。上海部分用人单位将年终奖变为“留人奖”,专家提示,情节严重的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有关部门将以侵权论处。广州一些白领面临“隐性欠薪”之困,为保住饭碗,对无薪加班、年终奖被克扣等只能忍气吞声。

    关于欠薪,可谓“老账”未清,又欠“新账”。一方面,以往影响十分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欠薪事件在逐步减少,但远未绝迹;与此同时,一些矛盾尚未激化、涉及人群较为分散、涉及法律规定比较模糊的欠薪事件正在滋生。

    先说“老账”。近年来,尤其每逢岁末年初,欠薪问题屡屡成为媒体及公众关注的焦点。尽管在各地强力整治之下,重大恶性欠薪、逃匿事件明显减少,有关欠薪讨薪的报道给公众的刺激也不像以前那么强烈,但类似“海南临高县300多农民工10年拿不回工钱”等典型案例依然时有出现。即使是“沈阳市政府与工会联合行动为农民工讨工钱,40多天讨回欠薪7377万元”的正面报道,也同样揭示着欠薪话题并没离开我们的社会生活。所以,如果有人觉得,整治欠薪我们大可以松口气了,就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换句话说,欠薪现象并未绝迹,整治欠薪尚未到鸣金收兵之时。即使一个地方欠薪的比率大为下降,但具体到每一桩欠薪事件,具体到每个拿不到工资的劳动者来说,其痛苦都是百分之百的。

    追“老账”遇到的还是老“病根”。比如当地政府拿不出足够的钱修路盖楼,即让施工方垫资施工,施工方于是拖欠工人工资;比如建筑市场缺乏规范,层层转包,最后包工头“人间蒸发”,承包商拒不认账,农民工讨薪无门等等。因而,各地整治欠薪积累的成功经验,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停欠薪企业招标资格、将严重欠薪者清除出当地建筑市场、司法联动及曝光等,应该巩固成果,使之制度化,程序化,不能虎头蛇尾、一阵风,不能让欠薪现象卷土重来。

    再说“新账”。比如,不少白领为拿不到年终奖而苦恼。用人单位的“理由”是,年终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发放的收入。而专家主张,年终奖包括年终加薪、年终双薪、绩效工资等,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并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那么,我们的法律法规如何给出一个更为明确的说法,也是一个新课题。

    无论“老账”还是“新账”,凡欠薪现象,必须治理,这需要相关部门拿出足够的决心和勇气——“不管欠薪的理由是什么,只要企业出现欠薪问题,都在劳动部门的查处和打击之列”——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和决心,值得肯定,值得提倡。有了这样的态度和决心,我们才能更积极地探求有效整治欠薪的制度安排,才有望杜绝一切欠薪“新动向”的滋生。(刘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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