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获高票通过
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28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极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以严防“三鹿事件”重演。1995年我国颁布施行了食品卫生法。10多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食品安全领域事故频发,特别是2008年发生的“三鹿事件”,更是给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
食品安全法:从基层民声到国家大法
从“卫生”到“安全”,食品安全立法不仅是法律名称的变化,更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为我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详细内容]
食品安全法:不留监管空白
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详细内容]
连线食品安全监管五大部门:共筑食品安全防护网
食品安全法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它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强调各部门间的配合与衔接,力求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监管链条。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国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由五大部门“分兵把守”。详细阅读>>>
卫生部通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
质检总局落实《食品安全法》将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工商总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工商部门将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食品药品监管局就食品安全法实施工作提出三要求
药监局: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
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京津冀三地质检部门签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
区域常住人口近亿人、食品生产企业近万家的北京、天津、河北三地质检部门于4月13日签署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共同打造京津冀都市圈食品安全防护网。根据三地质检部门签署的备忘录,三省市将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合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实行轮值制,每年召开一次;建立地方标准化合作机制,及时通报地方标准信息;建立食品检测机构技术合作与交流机制,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互相学习、培训活动;详细阅读>>>
浙江政府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并与11个市签署责任书
山东省1900多个工商所将建在售食品安全数据库
青海确定09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
甘肃出台食品安全整顿方案 不合格食品一律下架
安徽将实行“风险监控” 提升食品安全生产系数
重庆将建立食品三级召回制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