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保证青海省农牧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牧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青海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加强与公安、财政、残联等部门的协作,认真组织开展了新农保政策的宣传,青海省农牧区老年人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取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为确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青海省人力资源系统强化工作督促和指导,狠抓目标责任落实,积极协调财政及相关金融部门,认真做好发放资金的安排与调度,畅通发放渠道。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发放档案,规范经办流程,抽调人力,加班加点,确保了青海省农牧区60周岁以上农牧民基础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11年1月28日,青海省农牧民参保人数119.46万人,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农牧区老年人31.79万人,累计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10960.44万元。其中,2010年10月1日启动新农保的5个民族县(海东地区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西宁市大通县)参保农牧民42.22万人,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农牧区老年人11.98万人,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2290.33万元。由省政府自筹资金纳入青海省新农保制度覆盖的海东地区乐都县、西宁市湟中县及四区,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启动新农保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农保《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组成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走村串户,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新农保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参保农牧民10.55万人,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农牧区老年人7.7万人。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1035.52万元。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青海省新农保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年满60周岁以上农牧民按时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在青海省8个地区46个县(市、行委、区)步入了正常运行的轨道,这一惠及青海省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为构建青海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