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显示,自全省各地农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后,近八成的农民群众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表示满意或认可。
截至去年11月,浙江省3万多个行政村,村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目前,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基本建成。
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快。同时,村民代表会议在日常村务中的缺位,致使日常村务缺少有效监督,特别是因村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管理无规章引发的村民上访事件不断发生。
如何强化基层自治组织的监督,将事后查处监督与事中、事前预防监督相结合,浙江省部分市县从基层实际出发,着手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村务及财务公开情况,审核村里财务报账凭证,必要时还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两委”工作,及时发现村务工作中的差错和问题并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委会成员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对“村官”和村务的误解,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记者 黄庆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