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
大客车驾驶人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是滨保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主因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陈炜伟 朱立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12日公布了去年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的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大客车驾驶人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大客车与小轿车发生擦撞并侧翻是事故主要原因。
据调查报告,2011年10月7日15时45分许,滨保高速公路天津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47.15万元。
根据调查报告,2011年10月7日,袁倩驾驶小轿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越云伟驾驶的大客车。后由于两车横向距离较近,大客车车身左侧前部与小轿车右侧后部发生擦蹭撞击。发生撞击后,云伟操作不当导致大客车向右倾覆,靠压在护栏上滑行62米。此后,护栏未被压弯部分在大客车惯性力的作用下,插入大客车右前上角并贯穿车窗插入车内。大客车在右上部被护栏贯穿的情况下继续滑行约80米,护栏在车内对大客车乘车人形成切割和撞击。
报告指出,至事故发生时,大客车驾驶人云伟连续驾驶6小时31分,行驶里程600余公里,期间大客车单次停车时间均不足20分钟,累计超速31次,超速行驶时间共2小时51分。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在大客车驾驶人云伟超速行驶、措施不当、疲劳驾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共同作用下,大客车与小轿车发生擦撞并侧翻,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轿车驾驶人袁倩在超越大客车时车速控制不当,两次左右调整方向,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客车超员载人,加重了事故后果。
调查认定,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和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调查报告建议,对事故大客车驾驶人云伟、事故大客车车主张永彬、事故大客车包车组织者幺立伟等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报告指出,小轿车驾驶人袁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罚款,相关部门要监督其履行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建议河北省相关部门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