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科技部党组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大会。
党组书记、部长徐冠华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党课。他强调指出,科技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寓于科技行政管理体制和各项改革工作之中,不断增强科技部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徐冠华指出,今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科技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下大力气解决阻碍科技事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顺利履行与完成科技部肩负的职责任务,全面推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徐冠华从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深刻认识新时期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意义、认清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形势,明确科技战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为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贯彻党章工作取得成效等四个方面,紧密结合科技部面临的任务和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科技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和努力方向。他指出,科技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规划纲要》和组织实施“十一五”科技工作中,一定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寓于科技行政管理体制和各项改革工作之中,着重解决阻碍科技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长期、艰巨、复杂的反腐败斗争中,一定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要下大力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科技部党组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促进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徐冠华强调,学习贯彻党章,要切实解决阻碍科技事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此,他提出七点要求。
第一,党员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技界良好形象。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为国家奉献一流的科研成果、一流的先进文化和百折不挠的创新精神,作为自己追求的人生目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相关单位要改变“重立项审批,轻跟踪监管”和“重制度建设,轻效果评价”的旧观念,明确管理各环节责任主体,做到“权责统一,有错必纠”。
第二,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制约监督。要着重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做到防微杜渐。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项目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行使权力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党章规定的权利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特别是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力,遇到问题和矛盾要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如实反映。要大力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第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把解决科技人员关心的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科技界、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愿,集中他们的智慧,使科技部作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推行的工作更加符合科技发展的客观实际和规律,更加符合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特别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氛围问题,科技部门应该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各级领导班子要把贯彻科技部党组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防止出现制定政策、部署工作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两张皮”的现象,要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五,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的领导责任。考核干部、评价班子,要把抓队伍建设、履行党员教育管理责任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挥科技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部党组要严格遵守《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规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从今年起,部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工作制度。
第七,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学习实践胡锦涛同志大力倡导的“八荣八耻”,做到明荣知耻,行荣拒耻。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科技部6—7月开展了“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月活动”。此次党课是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由科技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吴忠泽主持,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离退休干部党委和党支部委员参加。(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