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国家统计局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例行调整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调查从2011年1月起,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已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已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统计起点标准提高后,起报点以上的企业或单位逐一进行调查,未达到起点的则进行抽样调查或科学核算。据悉国家统计局曾于1988年将投资统计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2万元提高至5万元,1997年又从计划总投资额5万元提高到50万元;1998年将工业统计起点标准由全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改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这些调整都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是统计部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个数成倍增加,与此同时,经济运行节奏明显加快,有关部门对统计数据需求的时效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当提高工业和投资统计起点标准,将有利于统计部门集中力量搞准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和投资项目的源头数据,有利于运用先进的抽样调查技术提高对规模以下企业的数据采集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有条件的较大企业和项目单位通过网络等信息技术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经测算,规模以上工业和投资统计起点标准提高后,依据新起点标准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和速度数据,与依据原起点统计的相应数据相比,数据及其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对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完善,即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按照投资统计制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于城镇投资加农村投资,其中农村投资又包括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和农户投资两部分。随着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的不断增加,国家统计局已对这一类投资建立了月度统计制度,并将其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以便更好地反映月度投资的实际变化。此外,一些跨城乡的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公路、水利、电网建设等,单放在城镇还是农村都不合适。因此,我们将过去月度发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业事组织项目投资”,改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指标后,不仅月度统计内容更加全面,而且定义更加准确。年度投资指标和口径均不变,仍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农户投资”仍按季度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