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6月7日电(记者 涂洪长)2003年,南方重点林区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改制度成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推动力。相比林改前,2006年福建森林火灾发生率下降了70%以上,在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说,福建的地理概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全省森林覆盖率62.96%,林业用地面积占陆域总面积的74.7%,其中80%以上属集体所有。林改前,因为产权不清晰,广大群众从林业生产中受益不多,对森林防火漠不关心,防火完全成了政府的事,一度是“疯子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森林火灾频发,绿色资源大量毁于火患。
说起林改带来的森林防火转变,三明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的老支书赖兰亭深有感触:“以前一发生森林火灾,村干部敲着锣满村叫人,大家就是懒洋洋的,还没上山救火,就开口先要工钱,林改以后这么多年,村里一次山火都没发生过。”
洪田村现任村支书邓文山说,分山到户以后,村民人均每年的林业收入达3000元以上,占当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一半以上,现在大家真是“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邓文山说,林改后,村集体山林由过去的“干部林”变成了村民的“自家林”,村里专门成立了护林联防协会,采取轮流管护的办法,由联户承包的农户,按每户人口数确定管护天数进行轮流开展巡山护林,实行山上插牌,做好人员交接,把森林火灾防得“死死的”。
“均权、均利、均责”的林改制度真正推动了森林火患的群防群治,据永安市林业局统计,目前该市已经成立了111个群众性护林联防协会,组建各种林业专业协会255个,村级协会覆盖面达100%。
黄建兴说,林改的五年,是福建省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五年,山区农民“吃饭靠田,致富靠山”,护林管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森林防火的“老大难”问题逐渐成为历史,可以说,改革真正唤醒了青山,唤醒了百姓。